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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61号 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5-04-18

根据《进境物品关税、增值税、消费税征收办法》(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公布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公布)有关规定,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(目录见附件)予以废止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废止的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.xlsx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海关总署

2025年4月14日

附件

废止的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

序号

发文字号

文件名称

1

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2号

关于电子烟征税有关事项的公告

2

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18号

关于对中韩海运航线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进行调整的公告

3

署监〔1999〕32号

海关总署关于对港澳旅客入出境申报验放问题的通知

4

署监〔1996〕652号

海关总署关于调整《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》的通知

5

署监〔1996〕208号

关于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管理问题的通知

6

署监二〔1992〕1418号

关于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
7

署监二〔1991〕1193号

关于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过境旅客行李物品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
8

〔1989〕署监二字第109号

海关总署关于执行《关于对进口黄金及其制品加强管理的通知》的补充通知

9

监行〔1996〕225号

监管司关于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〈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〉发放和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【来源:海关总署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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